为做好2022年结核病防治工作绩效考核工作,根据《2022年结核病防治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》(鲁公卫临床中心〔2022〕79号)有关要求,日前,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下发通知,在全省各市县开展2022年结核病防治工作绩效考核自评工作。
绩效考核自评工作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患者发现、治疗管理、健康教育、实验室、统计监测、药品管理、经费保障、创新亮点等方面,各市县根据结核病防治工作实际,对2022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,对照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自我评估,形成自评报告。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,选取部分市县对自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察访核验。
茌平卫生健康局 卢庆海